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第十四届“十佳大学生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经报名,学院资格审查、业绩审核,院级初评会现场评议,最终综合业绩和现场评议,拟推荐工商222班姜鹏潇、会计222班周雅鑫、金融221班涂传、会计231班王佳慧、会计232班闵婷婷、国贸232班王荟茹六名同学为校级“十佳大学生”复评候选人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6年4月24日至4月26日,公示期间,若对以上同学有任何疑问,请直接向学院反映。
学院辅导员办公室电话:8312665
办公地点:2306办公室